如何申请成为在线VIP商家?
为方便广大盆景艺术在线会员与信誉良好的盆景经营者开展交流活动。盆景艺术在线在精心筹备后特开辟此商务店铺区。为保证交流活动健康有序地顺利进行,特发布管理细则公告如下。望大家积极配合,认真遵守,把在线商家真正做成中国盆景界的规范店、信誉店。
1.在盆景艺术在线网开设店铺的商家,必须完全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本网站的有关规定。
2.在本站内交流一向信誉良好,并已获得盆友认同的商家,可先在本认证区发帖提出申请,经管理层讨论通过即可获得店铺资格,但必须提供商家身份证电子文件给交易管理员备案。
3.店铺经营范围皆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为原则,遇有用户检举一旦核实,将取消其店铺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4.凡获准开店的商家,必须提供相关资料,经管理层核准后会为商家开辟统一标志、统一LOGO及统一空间的店铺服务,同时还可以免费享受在《中国盆景商情》杂志上进行一期半版篇幅宣传。
5.每个店铺商家自行制定本版的交易规则,盆友在交易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在交易中共同遵守。交易过程中遇有纠纷,按双方事先约定妥善处理。网站只负责协调双方关系,不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任何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买卖双方如有不遵守合约等恶劣行径,对于会员本站将予以曝光,商家将被取消经营资格;买方恶意违规者将被禁止登录网站。
6、针对长期不管理店铺的商家和逾期没有缴纳相关费用的商家,我们将取消该店铺经营资格。
7.盆景艺术在线网将免费为诚信商家提供全方位的商用店铺服务,2008年6月以前加入的vip商家我们暂时免收管理费用(从2008年6月开始收取)。2008年6月以后加入的vip商家我们将酌情收取相应管理费用。对有特殊宣传需求的店铺,(如网站图标链接广告)另行收费。2008年后对网站推荐VIP店铺实行统一收费,由网站统一策划宣传、包装,在网站上享有短信服务、公告服务等相应待遇,欢迎国内各届诚实守信的商家朋友来此加盟!申请用户可直接发论坛短信给我们。
本管理规定作为(暂行稿)实行,在执行中加以逐步充实完善。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盆景艺术在线网所有。
申请在线商家请发论坛短信至“玩票”版主、“李学进”管理员或在申请区发贴,或QQ联系通过身份认证(提供身份证照片文件)并提供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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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电话、QQ等
经营范围:
盆景艺术在线网 2007年12月